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验收范围: 1)各类脚手架、承重支架; 2)大型模板支撑系统; 3)主要临时设施及沟槽支撑与支护; 4)支搭好的水平安全网和立网; 5)各种起重机构、路基轨道、施工用电梯及其他中小型机械设备; 6)暂设电气工程设施; 7)安全帽、安全带和护目镜、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个人防护用品; 8)凡列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应组织专家论证;所有验收必须办理书面签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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