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为噪声的控制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二、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凡在施工区内进行强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10时,早晨作业不早于8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并报甲方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三、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做作业,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及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冲击钻、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四、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监测、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凡超过《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的,要及时对施工现场噪声超标的有关因素进行调整,达到施工噪声不扰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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