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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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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甘肃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6年4月28日()编辑:集团教学部 阅读:

                                                                           甘肃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
                                                                               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

为配合建筑业市场管理的需要,切实做好我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统一考核评价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和《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通知》(甘建科〔2016〕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契机,全面深化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旨在加强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技能,实现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岗位规范化管理。
二、基本原则
我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统一证书、统一管理、统一考评、考培分离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按照全国统一标准、统一大纲,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全省统一组织管理、统一考核的体系;
2.构建规范的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工作机制,提高考核评价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现场专业人员的考核评价实行计算机网上考试;
3.实行全国统一的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网上查询验证,解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跨省跨地区流动重复考核取证的问题。
四、组织领导
1.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全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甘肃省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具体实施考核评价、证书管理等工作。
2.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中央驻甘及省属有关单位,负责本地区、本单位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包括基本条件、相关个人信息核实)、培训监督、考务协调、证书发放以及证书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五、实施办法
1.岗位类别
根据《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设置岗位有:施工员(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
2.考核条件
凡年龄在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60周岁以下,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考核。
(1)具有土建类本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一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2)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3)土建类本专业中职学历,三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4)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四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
(5)非土建类中职及以上学历,四年以上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可参加材料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考核。
大专院校和职业院校土建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在企业顶岗实习时间计入职业实践年限,符合要求的毕业生,在自愿的基础上,可由学校统一组织申请参加相关职业岗位考核。
3.报名方式
自2016年5月1日起我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的考核评价考试采取常态化报名。全省每年统一组织2-4次考核评价考试,每年初培训中心根据考生摸底情况公布年度评价考试计划。考生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选择考核批次、考点进行考试报名。当市州报名考生人数不具备开考条件时,当次考试不在该市州设立考点,报名考生调整到其他市州考试。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将考试报名与培训挂钩。
4.考点设置
为保证考核评价的真实性、有效性,实现考核评价目的,由各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推荐具备考试条件,信誉良好的计算机网络考试标准考场,经省培训中心确认、签定协议后承办现场专业人员考核评价考试。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考点考务工作负责监督。
5.考核评价方式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专业能力考评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管理实务》两个科目。每次统一考试试卷由建设部考试题库生成,按绝密级别进行传送和试用。两个科目考试均以计算机网上考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6.合格标准
计算机网上考试成绩由考试系统即时评定,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由培训中心公布全省合格成绩单科分数线。《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实务》两个科目考核合格成绩实行有效滚动,滚动周期为一个自然年度。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两个科目均考试合格的考生,认定为考评合格。
7.证书发放
全国统一证书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证书样式、编码规则由建设部统一规定和监制,由培训中心统一制作。(证书样式和编码规则见附件一)。
每次评价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在甘肃省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网站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和证书编号。各市州在信息管理系统生成证书信息后打印证书,并送培训中心加盖印章,企业或个人持相关证明到市州管理部门领取全国统一证书,证书有效期为3年。
8.证书延续与换发
考试获得证书人员按照规定每3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学习,经测试合格后,证书有效期延续3年。继续教育测试不合格者证书有效期不得延续。
持有甘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原岗位证书人员,换发全国统一证书的办法由培训中心另行规定。
9.证书使用
资质管理、质量安全、招投标管理等有关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资质标准、职业标准等要求,在工作中监督检查现场专业人员配备数量、履行职责和持证上岗情况。
证书持有人应妥善保管证书,不准伪造、涂改和转借。如证书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过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发。
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持证人信息可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六、其他事项说明
1.关于计算机网络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培训中心另行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2.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管理和查询,培训中心另行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建设职工教育培训中心受建设厅委托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各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本方案要求及时落实责任,认真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本地区现场专业人员评价考试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现场专业人员评价考试工作是一种新的考核模式,更方便企业和现场专业人员参与评价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让企业和从业人员尽早熟悉考试流程和相关要求,为评价考试工作打好基础。
3. 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现场专业人员评价考试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计算机网上考试对场地要求高,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在保证评价考试严密、规范、公开、公正上加强研究,确保考试工作扎实推进。
附:证书样式及编码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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