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设教育协会、中国建设劳动学会等相关管理规定,凡取得建设系统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合格证或建筑工人职业培训合格证的人员需参加住房和城设领域相关单位,主管协会、学会及培训机构、授权企业所组织的相关岗位考试,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颁发证书!
序 号 | 姓 名 | 岗位名称 | 备 注 |
1 | 康 泽 | 监理工程师 | |
2 | 孙常云 | 取样员 | |
3 | 王志林 | 水工高级技师 | |
4 | 陆 椿 | 测量员 | |
备注:考生详情凭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证书编号等登陆成绩查询,相关信息保留一年,一年以后可根据此公示公告联系集团教学部进行核实。
联系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海鸿大厦A1单元27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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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