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ll appraisal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局,省直及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一、职责分工
我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考试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一)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
(二)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参加全部4 个科目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 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 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 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 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 年。
(二)免二科
2003 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 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 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 年。
申请免考部分科目的人员考试合格后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
(三)增报专业
已经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
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进行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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